平凉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办法
责任编辑:马小云
信息来源:平凉市体育局
时间:2023-08-30 11:25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凉市体育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与维护,充分发挥宣传作用,促进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,及时掌握全市体育工作动态信息,拓展体育工作服务视野,提升体育工作管理水平,扩大对外知名度,提升外部形象,特制定平凉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办法。
第二章 网站的管理及职责
第二条 市体育局门户网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管理,设管理员两名,负责信息收集、汇总、录入与发布及日常管理与维护。
第三条 门户网站正常运行、日常维护方面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由外包网络技术人员负责,主要是防病毒、防黑客攻击等。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与日常维护由管理员负责,主要是信息审核与更新等。
第四条 门户网站后台及政务新媒体账号登陆密码由管理员负责控制,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,若人为粗心大意造成密码漏泄,则由本人承担责任。
第五条 管理员若发现网站被病毒、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,应及时衔接外包网络技术人员处理。
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有损国家利益、单位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;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管理规定、泄露国家机密的信息;不得发布所有涉密信息。若人为造成事故问题,则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。
第三章 资料的搜集与发布
第七条 门户网站综合类栏目资料收集、上传更新由管理员负责。发布的信息必须经撰稿人、分管领导(主要领导)、管理员“三审三校”确定无误后发布。政务新媒体更新可与门户网站同步。
第八条 门户网站各栏目更新频次为每月至少1条,政务新媒体更新至少每周1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