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平凉市“十四五”公共服务规划》政策解读

责任编辑:马小云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信息来源:市政府办公室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时间:2022-10-20 15:34

为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,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,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,按照《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完成了《平凉市公共服务“十四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现将《规划》解读如下。

一、起草背景和过程 

公共服务规划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,是对“十四五”时期全市公共服务发展作出的总体部署,是促进全市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、基础性、指导性文件。 

全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,起草组先后多次深入县(市、区)开展调研和收集相关资料,形成了《规划》初稿,及时根据国省规划和平凉市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进行了修改完善。先后3次书面征求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,召开座谈会议,听取意见建议;邀请省社科院、兰州大学的相关专家,提出意见建议,并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;同时,及时向市政府各副市长、秘书长征求了意见。通过多次调研讨论、专家评审、意见征询,经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,现正式印发。 

二、《规划》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 

《规划》基本框架分为三大部分:第一部分是规划背景、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。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,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、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、促进生活服务多层次多样化发展、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综合供给四个层面提出了13项重点任务。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。    

《规划》主要内容: 

(一)规划背景:全面总结了“十三五”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成就,客观分析了“十四五”面临的挑战和机遇。 

(二)总体要求:确定了三个方面的主要目标,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,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扩大、生活服务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。围绕七有两保障(幼有所育、学有所教、劳有所得、病有所医、老有所养、住有所居、弱有所扶、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)提出了28项指标,其中预期性指标19项,约束性指标9项。 

(三)主要任务: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、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、促进生活服务多层次多样化发展、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综合供给四个层面13个方面,提出了发展重点、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。 

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,《规划》围绕幼有所育、学有所教、劳有所得、病有所医、老有所养、住有所居、弱有所扶、优军服务、文体服务九个方面,提出了28类项目,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、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弱项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。 

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方面,《规划》重点围绕普惠托育、学前教育、普通高中、职业教育、高等教育、普惠养老、优质医疗、住房改善等“八大”公共服务领域,发挥政府引导作用,加大社会力量供给力度,通过20类项目的实施,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。 

在促进生活服务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方面,《规划》重点围绕健康服务、儿童照护、多元化养老、文化旅游、体育产业、智慧广电、特色中医药、家政服务八个方面,通过实施31类项目,加快发展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生活服务,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客观需要。 

三、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 

主要包括四个方面: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。加强党的统一领导,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各阶段、领域、环节。不断完善协调机制,加强各部门在公共服务体系统一规划、统筹建设、体制创新等方面有效合作。二是健全协调推进机制。从明确责任分工、加强协调配合、强化宣传报道、加强典型培育四个方面建立机制。三是构建要素保障体系。从健全财力保障制度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、保障设施用地需求、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四个方面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。四是完善监管监督机制。从加强质量监管、健全诚信体系、推进法治建设三个方面完善监管监督机制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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